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学区范围
1.秀峰路:2-10号(双号)、7号;
2.顺河路:37-49号(单号)、51-133号(单号);
3.虎山路:2、6、6号甲、12、24、34、36、36号甲、38、38号甲、40号甲、42、42号甲、44、44号甲、44号乙、72号、90号、92号、94号、96号、98号、98号甲、100号、102号、104号、106号、108号;
4.顺河路189、197、217号、虎山路66、70号;
5.京口路100号。
三、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具有李沧户籍的适龄儿童。
2.报名材料
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100%产权,用途为住宅);租房的出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为住宅)。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非市内三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应当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李沧区有稳定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至2025年5月31日止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半年);
(2)父母一方在青岛市务工(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并由该单位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或办理青岛市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至2025年5月31日止)。
2.报名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儿童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①房屋产权证:儿童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②《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备案日期)至2025年5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4)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青岛市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①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5年5月31日满半年;
②工商营业执照:由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核发,注册日期至2025年5月31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
五、招生方式
1.招生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家长在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可在5月10日(星期六)至6月1日(星期日)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李沧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依次进行信息采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环节,家长可自愿选择区内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
2.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公办小学对网上信息采集情况进行初次审核。家长须在6月25日(星期三)至6月27日(星期五)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李沧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现场确认相关事宜。
3.为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加强幼小衔接。学校将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对学区内申请入学的部分适龄儿童进行学前摸底。
4.6月28日(星期六)至6月29日(星期日)进行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查询时系统所提示的要求,带领适龄儿童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现场确认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录取学校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李沧户籍儿童需到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小学现场确认;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到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现场确认。
六、查询及领取入学通知书
1.家长可在7月16日(星期三)登录“爱山东”APP查询录取结果。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入学儿童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于7月16日(星期三)至7月18日(星期五)到录取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七、缓学申请办理办法
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6月27日(星期五)下午持户口簿和医学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学区内公办小学提出申请。
八、温馨提示
1.全区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报名条件一致,按照统一规定时间组织实施。
2.网上报名时,请家长务必据实、完整填写各类信息,上传证明材料,避免因虚报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初审。
九、招生咨询
📞学校咨询电话:0532-6687969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期间如遇电话占线或其他情况,请耐心等待或稍后尝试拨打,我们将及时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