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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鄂温克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附学区范围)

2025-04-02 10:04:04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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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招生对象

  鄂温克旗第一实验小学、鄂温克旗第二实验小学、辉苏木中心校、伊敏中心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鄂温克旗户籍或产权证的小升初异地毕业生、不具有鄂温克旗户籍及产权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02、招生范围

  巴彦托海镇、巴彦塔拉乡、巴彦嵯岗苏木、辉苏木、伊敏苏木、锡尼河西苏木、锡尼河东苏木、大雁镇、伊敏河镇。

  03、招生条件

  (一)两证一致

  居民户口簿、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征收安置时签订的拆迁协议书)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居民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均为儿童父母的,在划片招生学区就近入学。

  (二)出生落户

  出生即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学区就近入学。

  (三)与父母不同户

  户籍因家庭原因登记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非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上且能够从原始户口簿上查询到其父母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情况。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和产权证、迁移、变动后的父母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学区就近入学。

  (四)无户有房

  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均不在本旗相关学区范围,但其父母在本旗县相关学区内有房产或房屋征收安置时签订的拆迁协议书的情况。适龄儿童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学或按拆迁协议书所安排的房屋地址就近入学。

  (五)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均为本旗相关学区范围,因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目前在本旗县相关学区范围内无房产的情况。需提供户口簿、社区居住证明与租房合同或拆迁协议书。适龄儿童按父母户籍地址就近入学。

  (六)无户无房

  无鄂温克旗户籍和产权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落户非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同落户其他亲属户籍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营业执照或家长务工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和租房合同。居住于巴彦托海镇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以上三类适龄儿童划分到旗第二实验小学就读。民族语言授课以上三类适龄儿童划分到旗第一实验小学就读。居住于伊敏河镇、大雁镇、红花尔基镇的适龄儿童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址就近入学。

  04、户籍,房屋产权证明有关要求

  户籍、产权证(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时间须均在2025年4月1日前。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门市房、车库、储藏室等不作为就近入学的房产依据。产权证上有两人及以上人名(非夫妻关系),须持产权60%及以上,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须提供正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房产贷款抵押的,还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公章、抵押合同和近半年还款流水。无法提供者视为无产权证类型。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如父母有房产需再提供父母房产材料。曾祖辈房产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05、入学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形式

  1.具有鄂温克旗第一实验小学、鄂温克旗第二实验小学、辉苏木中心校、伊敏中心校应届毕业生学籍的适龄儿童,学校通过对口入学形式组织报名,家长不用网上报名。

  2.2025年4月15日—4月30日,不具有鄂温克旗所属幼儿园、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家长使用“呼伦贝尔市教育云平台一键式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025年4月30日前网报成功的学生家长携带所有材料证明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验,具体现场审验时间另行通知家长。

  网报登记信息必须以诚信为原则,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影响扰乱入学秩序的,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明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网上登记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注册、提交及修改信息。

  呼伦贝尔市教育云平台一键式入学报名系统使用方法将在鄂温克旗教育公众号上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3.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入学报名的适龄儿童,旗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入学。初中新生不服从就近入学要求择校就读的不享有优质高中分招指标。择校生入学时立即签订不享受优质高中分招指标承诺书,拒绝签订的不得接收。

  (二)根据上级要求,2025年度初中七年级免费教科书征订数量继续按照招生人数征订,到我校就读新生必须提前报名才能征订新学期教材,不提前报名没有新学期教材,同一地区不要重复报名。

  🔸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韩园园(通用语言)

  📞电话:15048124786

  联系人:鄂萨日娜(民族语言)

  📞电话:13848607484

  联系人:布仁满都夫(政教处)

  📞电话:1761492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