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招生信息
5月8日前,区、县(市)公布本地招生方案,5月12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布招生简章或招生启事。
2.统一网上报名
6月3日—1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
7月9日—10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
3.核验报名信息
6月17日—27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11日—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方式和要求由区县(市)教育局确定。
4.确认录取结果
7月18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