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宜宾三江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宜宾三江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01、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公办初中入学对象: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属于本区户籍的少年(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少年(儿童)。
3.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4.民办初中入学对象: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少年(儿童)。
02、公办学校入学办理步骤
1.入学原则
1.户籍子女:优先保障“双一致”子女入学,且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注:“双一致”子女即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提供的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房,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购房户子女:购房即享入学申请资格。即2025年5月31日前,法定监护人在三江新区购置房产,可凭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子女申请2025年秋期入学三江新区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资格,区社会事业局将根据学位空缺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最大程度满足购房群众子女入学需求。
3.其他类别子女: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通告发布
2025年5月16日前,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通过张贴通告、官方微信公众号推文等途径,发布本区2025年秋期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登记通告,明确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等内容。
3.网上信息采集
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30日,本区域各类别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进入微信公众号“川教通”“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根据发布的登记通告范围选择登记片区。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在网上申请绑定,确保同校就读。
4.线下审核
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集体户子女申请入学的,请携带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身份优待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601室进行入学资料线下审核。
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0日,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联网审核的可由法定监护人携带各申报类别所需佐证资料,到登记划片学校进行入学资料线下审核。
5.入学结果查看&新生报到
2025年7月15日前,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通过“四川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升招业务系统”公布入学结果,家长可在微信公众号“川教通”上查询录取情况。
2025年7月31日前,学校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安排。家长需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03、民办学校入学办理步骤
1.网上报名
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30日,自愿就读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且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进入微信公众号“川教通”-“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选择“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
注意: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学校招生要求后,自愿填报志愿。任何学校不得违规组织招生报名。
2.组织录取&结果查询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由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确保公平公正。
2025年7月15日前,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通过“四川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升招业务系统”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在微信公众号“川教通”上查询录取情况。
3.新生入学报到
2025年7月31日前,学校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安排。家长需按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04、工作要求
加大优质均衡力度。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学校优质均衡;推进学区化治理和集团化办学,支持学(片)区统筹调配教育资源,鼓励名优教师和骨干教师跨校走教,促进校际均衡。
落实控辍保学职责。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不能在当年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到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或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充分运用“四川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升招业务系统”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入学手续,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清理取消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规定,做到学校招生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罚。
2025年宜宾三江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咨询电话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咨询电话:
0831-210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