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真新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真新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范围与招生计划
二、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真新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7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2)人户一致的学生
真新街道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2.居住真新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1)居住真新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居住本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7日前凭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2)居住真新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居住本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5日前凭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在现就读小学进行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1)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真新街道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凭有效期内本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本街道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凭有效期内本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本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真新街道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5日),凭有效期内本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应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5日),凭有效期内本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现就读小学进行信息更正。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本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1)非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街道入学:目前在本市非本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真新街道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真新街道《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本街道廉租房,确需到本街道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2)本街道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本街道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非本区户籍或有效期内非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可选择到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街道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5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1)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街道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道将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细化相应入学排序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在本街道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选择在本街道接受初中教育的,在现就读小学完成入学相关信息的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真新街道申请就读六年级,4月25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地址:嘉行公路601号,电话:39902054)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三、招生排序细则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的,入学顺序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安排入学:
(1)本街道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本街道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上述1、2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本街道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4)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5)本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6)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7)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8)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3-8类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辖区内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办理时间、产权人等情况;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月数以及《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时间。
四、招生日程安排
五、其他提醒事项
(1)线下信息登记
4月14日-4月27日,公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完成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
居住地址在真新街道,但目前未入园及未在上海市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详见《2025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幼升小信息登记流程》)在街道指定地点(见下表)登记儿童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登记表》。
温馨提示:登记首日家长较多,等待时间较长,请错峰前往登记!
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查询入学信息。4月27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2)长幼随学申请注意事项
现在本街道就读的二孩(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或就近安排入学需求,家长可以向现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长幼随学申请书,街道将根据学校(幼儿园)汇总反馈,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进行研判分析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本街镇适龄学生的动态数据调查,近两年内丰庄中学招生范围内学生人数已超出招生计划数,额满后,对于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六、招生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地点:清峪路969号
咨询服务电话:021-59197880
招生监督电话:5919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