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入学对象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
🔸信息采集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于4月25日发布。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6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办理。
3.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12日—16日向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资料审核
5月19日—22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公办小学入学
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校验、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1.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4日—9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1所民办小学。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3.学位确认
6月19日—20日,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3日,符合民办小学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小学。6月25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参与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以该民办小学学位为最终学位。
🔸入学告知
公办、民办小学于7月3日—4日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3日—4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按时办理入学报到。
📑其他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
按照《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武府教〔2022〕88号)相关规定办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在武侯区小学毕业且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初中的,随就读小学划片升学;在武侯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3月—5月开展入学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落实“一人一案”。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多子女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购房人子女就学
按照《武侯区住房“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武住建交〔2024〕129号)》要求办理。
1.小学入学
2024年1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落户条件,2025年其子女确需在武侯区就读小学的,于5月16日到武侯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由区教育局根据2025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入学
2024年1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落户条件,2025年其子女确需在武侯区就读初中的,于4月21日—25日到武侯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由区教育局根据2025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市武侯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武侯区合法居住证明、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做好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为武侯区户籍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