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对象
江汉区教育局将为以下适龄儿童提供学位:
1.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2.户籍为江汉区或监护人持有江汉区居住证;
3.已落户江汉区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以下情况不属于江汉区登记范围:
1.户籍在武汉市内江汉区外的适龄儿童;
2.监护人未持有江汉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温馨提示
①适龄儿童监护人请认真阅读《招生指南》内容,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网上报名所需资料。
②经公安、房产部门复核,凡提供不实、虚假证件材料或上传资料不全,将不予分配,视为自愿放弃应就读学校学位,后果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承担。
③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④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的学生,应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如经查实,学校将对这类学生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