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县特校:
为做好我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国务院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专项规划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试行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划片、调配”招生原则,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调配、整班移交”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入学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未注册过小学学籍,且实际居住在黎平县内的儿童。
(二)初中入学
具备全国统一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1.本县学校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3.非黎平县户籍符合在黎平县内入学登记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三、登记时间
⏰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登记地点
(一)就读黎平县城区学校登记地点
1.小学一年级。在本县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统一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后报所属街道中心小学,街道中心小学汇总后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其他符合到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登记。
2.初中七年级。在本县城区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学校登记;非城区小学(含非本县小学)毕业的学生,符合到城区就读的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登记。
(二)就读黎平县乡镇学校登记地点
1.小学一年级。在本乡镇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统一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后上报所属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其他适龄儿童
到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登记。
2.初中七年级。在本县乡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学校登记;其他学校毕业的到所属服务中学登记。
五、登记条件
(一)城区。需在黎平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就读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黎平县城区户籍子女。
2.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水库移民搬迁的子女。
3.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黎平县城区具有本人合法房产的子女。
4.中央、省、州驻黎平国有企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经县政府招商引资到黎平县投资,且实际居住在黎平县城区的投资人子女。
5.现役军人子女、驻黎部队随军子女、烈士子女、县消防救援大队随队子女。
6.因工作调动(调动时间为2024年9月至登记截止时间)到黎平县城区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的子女。
7.城区居住至登记截止时间满半年的随迁子女、进城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在黎平县城区居住的华侨、港澳台籍、外国籍子女。
9.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政策人员子女。
(二)乡镇。需在黎平县乡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就读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黎平县所属辖区乡镇户籍子女。
2.随迁子女。
3.其他符合我县就读政策人员子女。
六、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如实填写附件1《黎平县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申请表》。
七、其他事项
(一)每个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只能在一个登记点登记。
(二)非本县小学毕业生符合在我县城区就读条件的,查询有全国统一学籍号才予以登记。
(三)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城区小学于6月25日前核实好相关信息,将《黎平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登记台账》(附件2)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陈礼云老师处。
☎️招生咨询电话:0855-622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