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因辖区城镇化发展需要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为进一步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经内江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区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和招生范围进行优化调整,现将2025年内江经开区区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开区区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一)户籍生。户籍属于经开区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前;其他特殊情况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时间不在规定时限内的,将被统筹安排。
(二)征转安置生。适龄儿童户籍属于经开区,且户籍地已征地拆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拆迁协议或还房协议。
(三)政策优待生。符合入学优待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等子女。
(四)有房无户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经开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有房无户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房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能提供房产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三者之一即可);二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五)随迁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经开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范围内务工或经商。
二、经开区区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查看详细】
三、各类招生对象申报材料
(一)户籍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二)征转安置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征地拆迁协议或还房协议或征转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政策优待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相关优待文件规定的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
(四)有房无户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划片区域内的住房材料,以下三者之一即可: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②网签的购房合同和在该房居住产生的近一个月的水电气(三者之一)缴费发票;③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和在该房居住产生的近一个月的水电气(三者之一)缴费发票。
(五)随迁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特别提醒:以上五类适龄儿童少年户主或法定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出生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条件中的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商业用途类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
四、招生方案公布及报名时间
(一)招生方案。预计2025年6月通过“内江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公布。
(二)网上报名时间。预计2025年6月底启动,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操作指南可参考往年流程,关注官方后续通知)。
五、谨防招生诈骗
不要轻信任何机构或学校以任何形式开展的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报名登记;不要轻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代理招生、有偿招生、“给钱就能入学”等信息;不要与任何学校和机构签订与招生考试有关的承诺书、协议书等;更不要参加任何选拔性招生考试等活动。如轻信非官方招生信息而导致钱财被骗、入学受阻、学籍无法注册等后果一律自行承担。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32-2070296。
注:具体操作细则及时间安排以2025年正式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请家长密切关注后续通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