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城一年级招生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需到丰宁一小、丰宁二小、丰宁三小、丰宁四小、丰宁实验小学、丰宁六小就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长按要求分批次进行报名。
第一批次:县城城区户籍适龄生以及现役军人子女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非县城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城区购房已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非县城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务工,符合随迁子女安置条件的适龄生;购房未入住的适龄儿童。
(一)报名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6月3日—6月4日;
第二批次:6月5日—6月7日;
第三批次:7月14日—7月15日。
(三)报名需带证件:
第一批次
1.居住自家房屋的:①与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与房产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住建局合同备案章)与购房发票,购房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③水电、电视或物业缴费发票;④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部队身份证明,如军官证、士官证等。
2.租赁房屋的:①与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②租房协议③房东的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与房产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住建局合同备案章)④住建部门出具的在县城学校招生区域内无房证明。
第二批次
①与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与房产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住建局合同备案章)与购房发票,购房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③水电、电视或物业缴费发票。
第三批次
①与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务用工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③房屋租赁合同④房主的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与房产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住建局合同备案章)。
县外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
(四)志愿填报
近两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丰宁二小、丰宁四小、实验小学和丰宁六小学位紧张,请家长根据自身居住片区和学校容纳学位情况,客观合理选择学校,理性填报志愿,特别是第三批家长要理性选择租房。第一批和第二批报名时填报六个志愿,第三批次依据前两批次分配后的空余学位情况填报志愿。报名时将排队顺序号背面信息填写完整交给工作人员。
(五)分配原则(分批招生入学)
1.学校本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
2.在片区内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顺序依次进行分配。
3.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在招生计划内若有空余学位,优先满足第二批次入学需求。若第二批次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布局,小区分布和距学校距离等作为招生依据,额满为止,其他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调配。
4.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无空余学位的学校第三批不再招生。在招生计划内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招收第三批次学生。若第三批次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以距学校远近等作为招生依据,额满为止,其他调配至有空余学位或大阁中心小学等城关学校就读。
5.在分批次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满足符合条件适龄生的就读申请,则按规定全部予以安排学位。如果计划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条件适龄生的就读需求,则先保证录取前一批次,再考虑后一批次,依此类推,因城镇化进程加快,生源数量变化较大,教体局会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对拒不同意调节安排的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的学生,一律回原籍就读。
6.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7.根据工作需要,教师子女可分配到其父母所任教学校。
(六)结果公示
教体局将各批次招生结果在各小学门口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如下: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7月7日—7月13日;
第三批次:8月5日—8月11日。
(七)特别提示
1.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入学报名工作,自觉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生,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到户籍所在乡镇审批中心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已经注册小学学籍学生不允许报名,未满6周岁儿童报名无效。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择校。凡不属于在县城购房、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寄住在“小餐桌”或寄住在亲戚朋友家庭的学生,均为择校生。入学后,随时发现随时退回原籍。如果不符合入学条件,请各位家长不要报名。
3.报名时请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相关证件将由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协同审查。如伪造虚假证件,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过期不办理报名手续或不上交证明材料影响适龄儿童入学的,责任自负。
5.严格遵守报名秩序,按照批次安排时间进行招生报名。为避免大规模聚集,每天只接受报名400人,分4个窗口,采用发号排队形式进行,当天只报符合相应批次的,如果领到的号码不符合当天批次,号码当场作废,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不给予报名服务。每一批次严格按照时间,按窗口按号码到对应的窗口排队。报名时先上交排队号码,然后再出示公告中要求的证件。如果当天有孕妇或者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的家长,请大家礼让,适当考虑优先报名。
6.安排同批次学生入校,不考虑报名先后顺序,请家长不必提早排队报名,避免拥挤。
7.丰宁七小和白塔小学单独招生,具体招生详情请到相应学校进行咨询。
(八)招生计划
丰宁一小6个班270人,丰宁二小6个班270人,丰宁三小6个班270人,丰宁四小6个班270人,丰宁实验小学6个班270人,丰宁六小8个班360人。
如学位不能满足,适当增加班额,班额最高不超过55人。一小设两个备用班,在学位不够的情况下启用。
(九)学校招生划片范围:➤点击查看
二、县城七年级招生
1.县城七年级招生采用对口直升的方式分配入校,丰宁一小、丰宁二小、丰宁三小升入丰宁二中,丰宁四小、实验小学、丰宁六小升入丰宁三中。如丰宁二中、丰宁三中生源有互换学位需求的,要在通知书下发后,由双方家长持通知书和户口本到教体局402室开具学位调换手续。
2.为满足部分学生初中寄宿入学的需求,丰宁四中可以在县城一至六小进行七年级招生,有寄宿需求的学生请于7月1日至7日在所就读的学校进行报名登记,上报教体局统一审核安排。
3.户籍在县城城区、开发区、汤河乡、杨木栅子乡的外地就读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就读七年级的,于7月15日至7月19日携带相应材料到教体局406室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非县城户籍,在丰宁二中、丰宁三中、丰宁四中招生范围以外小学毕业,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城区购房已入住,要求到县城就读初中七年级的,于7月15日至7月19日携带相应材料到教体局406室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到丰宁四中就读。
5.根据工作需要,教师子女可分配到其父母所任教学校。
咨询电话:8015019
举报电话:8012251
现场咨询:丰宁县教体局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