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韶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及《乐昌市关于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的工作安排暨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乐教字〔2024〕1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乐城街道辖区实际,制订2024年乐城街道辖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乐城街道辖区(含大源)户籍,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符合乐城街道辖区小学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方式
按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方式进行招生,划片方案详见文末图片。
三、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5日。
四、报名程序
乐城街道辖区小学一年级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适龄儿童家长要确保线上报名所填写及上传的资料信息真实有效,现场复核资料与填报资料不一致的,或因错填、漏填导致学位分配与实际不一致的,由适龄儿童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五、生源分类
(一)乐城街道户籍类
1.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未提交房产住址信息的,按户籍地址派位;
2.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已在乐城街道城区内购房并提交了房产信息,按房产地址派位;
3.法定监护人属乐城街道户籍,其子女非乐城街道户籍的,可以按法定监护人的乐城街道户籍地址或房产地址进行派位。
(二)政策优待类
属下列优待人员的家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优先在家庭实际住址所在片区内安排学位。
1.烈士子女;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复退军人子女;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和在职公安民警子女;
4.经乐昌市委组织部认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经乐昌市招商部门认定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正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
5.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6.孤儿;
7.援藏、援疆、援川及援亚非拉的乐昌籍工作人员子女;
8.中国边疆、海岛的乐昌籍工作人员子女;
9.其他符合省、市优待政策的有关人员子女。
(三)非乐城街道户籍购房类
1.法定监护人已在乐城街道辖区购房,购房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或以上的,按房产地址派位;
2.房产属于(外)祖父母的,如小孩户籍跟随(外)祖父母,且购房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或以上的,按房产地址派位。
(四)非乐城街道户籍租房类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法定监护人在乐城街道城区内有稳定职业(提供劳动合同和六个月以上工资发放清单,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法定监护人持有乐昌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租房证明或乐昌市税务部门房屋租赁纳税证明票据,租住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或以上;
3.法定监护人在乐昌市参加了社会保险,参保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或以上;
4.韶关市外户籍生源还需提供乐昌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五)其他类
无法满足上述四类条件的生源,按照实际住址填写,待前四类生源派位完成后,再行派位,如学位不足以全部安置,则根据剩余学位就近调剂。
六、复审
报名审核工作结束后,根据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按学校分别下发到乐城街道辖区有小学招生任务的学校进行复审。
七、派位办法
分四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乐城街道户籍类。
第二批次:政策优待类。
第三批次:非乐城街道户籍购房类。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全部录取;若该片区学校的学位不足,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四批次:第三批未录取的非乐城街道户籍购房类及非乐城街道户籍租房类。根据乐城街道辖区学校布局划分为四个学区,在各自的学区内采取电脑派位录取。
第一学区:乐昌三中、乐昌四中、附城小学;
第二学区:乐昌小学、乐城二小;
第三学区:乐城一小、果育小学、乐城三小;
第四学区:新时代学校、河南小学、凤凰小学。
乐城街道辖区各小学新生录取名单于2024年7月31日后在报名系统逐批公布,家长可登录乐昌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孩子所分配的学校。
八、注意事项
(一)符合乐城街道辖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件资料的,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信息修改申请。
(二)适龄儿童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申请入学,需前往乐昌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补报名,我局将视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
(三)监护人须提供真实证件材料,对证件材料不齐的,不通过审核,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负责,已接受义务教育并注册电子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得报名重读。
(四)已满六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原因暂时不能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需向教育主管部门(或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延缓入学。
九、有关工作要求
(一)市教育纪工委、招生入学工作监督小组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51-5567930。
(二)报名审核工作结束后,城区各小学根据报名情况对本片区内非乐城户籍生源(第三、四类)的实地核实和确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坪石镇及梅花镇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可参照乐城街道辖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实施
咨询电话:0751-5559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