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申请随迁子女入学要求: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有两种方式,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任选其向居住证所在地提出申请。
方式一:通过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方式二:通过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
2.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
3.申请人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
4.申请人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023年成都申请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
特别提醒:
申请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成都市户籍学生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一)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以上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详询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
2.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还可参加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二)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